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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大紀元記者周月諦、李平多倫多報導)insurancehotline.com網站數據顯示,保險公司保險費中,估計高達15%用於支付汽車保險欺詐索賠。也就是說,1,500元的汽車年平均保險費中,就有225元用於支付這類保險欺詐給保險公司造成的各類成本。欺詐越多,保險費就越高,保險公司有了虧空,就得漲保險費才能填補來年虧空,從而形成一個惡性循環。
保險公司損失大
Aviva Canada保險公司欺詐打擊調查組調查主管諾蘭(Dave Nolan)說,一些欺詐組織有近50種欺詐法,每天都會想出新花樣。目前,這些詐騙團體已經擴大至汽車美容店、拖車公司和健康理療機構,而不再是過去簡單個人「碰瓷」。保險欺詐利潤相當可觀,對保險公司打擊巨大。
諾蘭說,Aviva公司領教過的欺詐中,有故意對事故車輛存車高收費的,如原本存車費合理價位每天60元,但他們要價高達100元,或在打撈公司被委託蒐集事故後汽車零部件之前,故意將氣囊或催化轉化器等部件取下。
目前,這類「碰瓷」欺詐還沒有全國統計數據,但安省汽車保險反欺詐工作組(AIAFT)2012年提交給省府一份報告援引畢馬威(KPMG)數據顯示,安省「碰瓷」欺詐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,2010年估計在7億至16億之間。
安省律師協會(OTLA)委託Schulich商學院一份最新研究顯示,有趣的是,在到底是因保險費導致欺詐頻發,還是因欺詐推高了保險費這一爭論中,無論是哪個為先,安省司機2001-2013年汽車保險費多付30~40億,其中僅2013年就多付8.4億。
目前國內執法體系中,尚無專門的汽車保險欺詐調查工作組,因此保險公司和加拿大保險局(IBC)得自己調查和取證。即使欺詐人被判有罪,也因訴諸法庭後保險糾紛積壓而得不到後續執行。
汽車保險欺詐中,最常見的是受傷欺詐和虛假撞車事故。
如2013年,卑詩省一對夫婦闖停牌導致車禍,因朋友作假證被揭穿,被判向省保險公司賠20萬。數據顯示,多倫多警察局2012年Whiplash行動中,共逮捕涉嫌在撞車事故、康複診所和拖車公司等數據上弄虛作假的37人,提出130項指控。
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
CANATICS最近推出一分析工具,利用匯總數據分析這類「碰瓷」欺詐事故中騙子、車輛、地點和其它參與各方的欺詐模式,幫助會員更好分辨這類可疑索賠。
科西克說,過去,騙子稍稍轉化一下身份,騙了一家後轉到另一家,使得保險公司很難分辨和跟蹤。有了這一匯總數據,保險公司就可從中更好分辨。
儘管如此,騙子仍無時不絞盡腦汁,總想魔高一丈。IBC外聯和教育協調員梅茲格(Kathy Metzger)女士說,有組織犯罪總是向無辜的人們下手,「碰瓷」事故偽裝的越來越真,也就更能察覺。
Aviva全球反欺詐管理組長拉斯巴齊(Gordon Rasbach)說,正因為如此,保險公司才成立了反欺詐調查組。Aviva反欺詐組就有前警察局偵探和數據庫,或聘用熟練操作網絡工具的網絡分析師。調查分析師哈羅普(Tracy Harrop)說,公司會收集有過欺詐前科的人員名單,並輸入公司數據庫,以防這些人今後再搞欺詐。
Aviva最新一起反欺詐調查中,保險索賠當事人和乘客均稱自己在撞車事故中受傷,但Aviva調查發現,涉案車輛被拖到一家有欺詐嫌疑前科的汽車美容店,而且其它問題多多。當調查人員聯繫索賠人,通告其調查發現和分析時,對方立即撤銷索賠。
Aviva反欺詐組現場調查員達爾格諾(Gordon Dalgarno)說,有人索賠時,以為公司會馬上賠錢,但發現被查處破綻時,就會乖乖撤銷索賠。
車保欺詐案中最常見手段
Claims Canada透露,以下類型車保欺詐最常見,卻最難發現:
1、換道急停(Swoop-and-Squat)欺詐
設局欺詐的車子突然加速和換道擋住同樣參與設局的後方車輛,後方車輛突然剎車,緊跟後方車輛的車輛會剎車不及,導致追尾,使得追尾車輛看起來好像未能保持安全行車距離。
2、換道撞車欺詐(Wave-and-Hit)
設局欺詐司機故意友好示意另一司機,使其認為可安全換道,等對方真正換道時,突然撞上去,事後卻根本不承認自己曾示意對方換道。
3、擦撞欺詐(Sideswipe)
設局欺詐車輛和無辜車輛在2條可同時左轉線上左轉過程中,欺詐車輛在對方有點偏移時故意撞上去,然後在索賠時指責是對方車輛過失造成。
CANATICS汽車保險公司會員保險匯總數據分析非盈利組織總裁兼CEO 科西克(Ben Kosic)說,這類「碰瓷」撞車事故有意造成保險報告混亂,等警方抵達現場時,雙方互相指責,警方也一時難以搞清到底是誰撞誰。
安省車禍評估費超治療費 一半索賠以失敗告終
安省政府表示,全省約有900萬名司機,每天路面上有660萬輛車在行駛,每年約有62,500人因車禍受傷。然而,一半的索賠申請以失敗告終。
加拿大保險公司協會(IBC)近日稱,保險公司花的評估費比賠給受害者的治療費還高。
醫療費高過賠償費
為甚麼醫生的賬單高?受害者協會稱,保險公司要求受害者在索賠的過程中反復去體檢,還僱用一些醫療專家。這些專家有偏見,甚至不具備專業資格合格。保險公司賠了很多,但客戶覺得自己沒拿到多少錢。
華裔保險經紀王震耀(Allen Wong)告訴《大紀元》:「因為每次體檢費用都很高,所以往往車禍發生後,醫生與律師掙得的收入,遠超過受害者獲得的賠償。」
「保險公司要求受害者去體檢不止一次,所以很花錢。保險公司會聽幾名醫生的意見。」王震耀說,比如車禍後一位醫生說某人受傷了,另一位醫生說他身體沒事。那麼保險公司會派自己的專家做調查到底某人是否真的受傷,到底有多嚴重。
結果是,假如保險公司賠了5萬元,受害者只得到1萬多元,其他部份被律師與醫生的費用花掉了。很多索賠的人沒意識到律師與醫生的賬單有多大?
一半索賠申請以失敗告終
安省一半的車禍索賠申請以失敗告終。安省審計長2011年的報告稱,保險公司拒絕了大約一半的索賠申請。
對此,王震耀說:「很多人在車禍後身體沒事,也向保險公司索賠。公司調查後發現,詐騙經常發生。」
索賠期一般為2年
受害者協會稱,很多無辜的人受傷後,保險公司沒能及時處理索賠申請。受重傷的人沒能及時獲得治療,要等很多長時間,甚至超過10年。
但王震耀有不同看法,他認為車輛事故的整個索賠過程最多不超過2年。
比如,事故發生後有人的腳斷了,一年不能工作,這意味著一年內沒收入。保險公司要先查清事實,再決定是否賠償,賠多少合適?王震耀說,這個過程最多不超過2年。
王震耀說,車禍發生後若受害者不滿意保險公司的賠償,有2年時間控告肇事司機。2年過後,肇事司機的保險公司不再受理索賠申請。
5萬元醫藥費
王震耀說,若事故發生後,有人受傷了,是他自己的責任,保險公司還是會賠5萬元醫藥費。如果醫藥費超過5萬元,傷者可要求安省醫療保險計劃(OHIP)付錢,比如醫生看病的費用等。
「事故發生後,若是對方的責任,對方的保險公司通常最高能賠100萬至200萬元。法庭會決定具體賠償金額,」王震耀說。
王震耀說,如果有人受傷後的醫療費超過5萬(比如殘疾),是對方的責任,受害者需要找律師。民眾受傷後最好先找家庭醫生,若傷勢不嚴重,沒必要請律師上法庭打官司。
挑選車輛保險公司 職業道德很重要
加拿大保險協會(IBC)表示,安省有100多間公司有資格賣保險,競爭激烈。整個行業在2013年的淨資產回報率(ROE)是 2.4%。
談到如何選保險公司,多倫多保險代理公司My Insurance Broker的華裔顧問 Jassy Li表示,除了每月保費,客戶還要看公司人員是否誠實。有的公司為了掙錢,有意把比較低的保費說得很高,這就是缺乏職業道德。
選對保險公司很關鍵
Jassy Li說,大的保險代理公司能給客戶更多選擇,比如同時代理10多家保險公司的多類產品,能在車禍後幫受害者索賠。大型保險公司會比較快地調查車禍,從而儘快作出賠償。
談到保險公司之間的差別,Jassy Li表示,每家公司在不同地區開出不同價格。客戶最好多比較價格。有的公司專門做人壽保險,有的專門做汽車與房屋,有的專門做旅遊,有的專門做小鎮的生意,有的銀行有自己的保險公司。
「民眾不用擔心保險公司賠不起、可能會倒閉。保險公司自己也買保險,每家公司都有賠償基金。如果一家保險公司發現業務不賺錢,會與其它公司合併,或把業務賣給其它公司,從來不會倒閉,」Jassy Li說。
Jassy Li告訴《大紀元》,如果行人死亡,保險公司會賠償。無論是哪一方的錯,保險公司都會賠。安省司機最少要買100萬元的第三方責任保險(third-party liability),商用車買更高的保險。
例如,計程車、專門接送人的車、多人共享的車(Carpool Vehicle)、房地產經紀接送客戶的車必須要買200萬或300萬元的第三方責任保險。這意味著有人受傷後,保險公司最多能賠200萬或300萬元。
Jassy Li還說,有的個人怕自己撞人後別人告他,怕自己賠不起,也買200萬元的保險。其實,每年保費並不很高,只是比100萬元的保險貴一點。
5億元律師費讓安省保費難降
車禍後遇糾紛,找法院或政府部門解決矛盾。 加拿大統計局的調查顯示,安省目前有61,063宗汽車保險糾紛,它們都等著中級法院作出裁決。 安省財政廳2013年的報告稱,安省還有3萬多宗保險索賠糾紛,它們都等著金融服務委員會(FSCO)幫忙化解矛盾。
這些糾紛的當事人往往需要請律師。這又帶來另一個問題,那就是安省司機付的保費為甚麼會很高?!
安省受害者協會(FAIR)在4月16日表示,安省司機付的保費是全國最高的,幾乎是其它省份同類保險的2倍。
Jassy Li表示,有的客戶不滿意保險公司的賠償,請律師上法院。如果客戶贏了官司,保險公司要作出賠償,比如幫對方付律師費。這導致安省保險業每年向律師們付5億加元的費用,意味著保險公司成本高,保費難降。
小心駕駛 莫拿人命當兒戲
華裔女學生2013年的一起車禍使多少人心痛。同時,這起車禍也提醒司機要小心駕駛,莫因自己行為不當,給受傷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。
9月3日早7點53分,開學第一天,梁笳(英文名Violet)走在上學的路上,在Lamberton與Sentinel路的丁字路口,正過馬路,一輛大卡車疾駛而過,女孩當場身亡。
當時梁笳14歲,車禍的第二天是她15歲生日。
死者的父親梁先生接受《大紀元》採訪。他說:「如果起碼是正常人、正常事件、正常的安全操作規則的話,是絕對不會發生這個事情。安省有交通法律,條文清清楚楚,但為甚麼還發生這些事情?」
警方經過2個月的調查,認為42歲的男司機違反2條規定,涉嫌莽撞開車、不讓行人先過。警方發言人 Sarah Diamond告訴《大紀元》,此案只有一位被告。警方沒逮捕男司機,因為這不屬於刑事罪。
梁先生談到交通的「矛盾」。他說,「現在加拿大的車輛是交通工具,是一種必需的東西,但是絕大多數人,應該說80%以上的人,不管有沒有牌照,絕大多數人在真正的交通意識方面是非常缺乏,或者是一個空白點。」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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